眼,不想让那热烫的泪滑下来。
“误会?”他低低笑了,“什么误会?你已经嫁给我了!”
她突然张开眼,狰狞起来,“就是因为我疯了一样想嫁给你,因为你受伤了,因为我有那颗肾,我才能嫁给你,我才能照顾你!现在她也回来了,你脚伤也快要好了,我也该滚蛋了不是吗?”她被触及到了心上过不去的砍,“我该滚回属于我的社会阶层去,我没了母亲,我爸爸是个牢监犯,我的朋友我身边所有人都觉得我是个疯子,我什么都没有了,为了闯进这个地方,我什么都没有了……”
她说着,捂着双眼猛地终于哭出了声。
曾经有多少孤单的勇敢,如今就有多少寂寞的凄凉。
这是她第一次在陆之南面前泄露她的悲怆。
陆之南眼眶有些热,他心上有些痒痒的疼,嘴里却依旧不饶人,“你的配偶栏是我的名字,你还能去什么地方?”
他从来没有亲口说一次寻歌是他的妻子,可是当他如今说出口的时候,发现这句话如此顺其自然,甚至到了理所当然的地步。
寻歌几乎毫不犹豫地回答了他,“之南,在你身边我才会无处可去。离开你,哪里我都可以去。”
“之南,我们离婚吧……”
寻歌说这句话的时候整个人如同一个太阳底下的僵尸,被死神抽去了灵魂。
陆之南听很多人说让他和寻歌离婚。
秦久说了,柴念也说了,网络上的网民也在跟风说。
那篇曝光当时捐肾换婚的报道,他都不知道为什么,让金室长将寻歌的部分别写的太过了。
后来报道出来的时候,写了寻歌多半是被胁迫,只是为了求一个好点的未来才讨要了一个婚事,他那时候还有些满意。
听这么多人说离婚,但是他从没想过,寻歌也会说出这样的话来。
他怒极反笑,精准地抬起了寻歌的下颚,手马上被温热的液体浸湿,“你有什么资格说离婚?寻歌,你怀了我的孩子,你有什么资格说离婚!”
“那不是你想要的,那不是!他只是你用来报复秦久的工具!”寻歌歇斯底里地反驳他,两手掌捂住脸,哭了起来。
他为什么要这样逼着她亲口揭开这一切。
他若是不逼着她,起码她不会心甘情愿去承认这个孩子只是个报复工具……
走吧,走吧,寻歌,回到你自己的世界里,做你喜欢的自己。她告诉自己。
寻歌忽然像是疯了一样,猛地推开陆之南,往门口跑去——
陆之南看不见,平衡更难掌控,轻易地往后跌去。
这是寻歌第二次想要离开他。
这种感觉真不好。
真的不好,整个人懵了一样,满腔的愤恨。
他讨厌这样的自己。
他本可以抓住边上的沙发,不让自己跌倒,但是他只是让自己的手和沙发毫不留恋地擦肩而过。
背后就是桌角。
后腰被尖锐的桌角撞了一下,发出闷重的响声。
立时有不断的血从背后黏腻地流了出来,一阵一阵的疼痛扑面而来。陆之南仿佛有一种错觉,这些痛,都不及寻歌妄图要离开他的愤怒的万分之一。
他本能地感觉到,方才那个去意已决的寻歌慌张地回了头,惊叫一声,“之南!”
她……永远没有资格离开他,除非他不想要她为止。
陆之南醒的时候,指骨动了动。
腰上有点疼。
他轻轻咳了一声,想要引起点动静。
四周没有任何回应他的声音,他心上一晃,“寻歌?”
没有回应。
忽然门开了,有轻轻“吱——”的一声。
有推车的声音,陆之南警觉,“谁?”
那护士第一次见到比电视上还英俊好看的男人,两眼发光,温柔地说,“陆先生,你该换yào了。”
陆之南眉间轻蹙,低沉地说,“出去!”
那护士一怔,还没反应过来——
陆之南已经加大了分贝,半是威胁地说,“出去!”
护士被吓坏了,忙推着满是yào的车匆匆出去了。
陆之南心上慌得厉害,他被寻歌害得受了伤,她还有胆子离开?
她怎么敢?
陆之南从床头柜上摸了摸,摸到手机,马上按下快捷键——
“金室长,少夫人……去”哪里了?
话还未落,门又是“吱——”的一声。
陆之南拿开手机,以为又是护士进来了,朝着门口,暗恼地说,“出去!谁都别进来!”
寻歌手里还提着热水壶,她不知道为什么陆之南刚醒来就发这么大的脾气,可是她也不敢走——
是她害了他受伤。
她无论如何都舍不得他受一点伤,更何况是因她而受的伤。
就算是要走,也绝不能在他受伤的时候离开,她不想成为当年的在他失去视力时候远走高飞的秦久……
她放轻了脚步,将打好的水放好——
这是一种专属于寻歌的小心翼翼谨小慎微。
陆之南挂了电话,半是不确定地试探,“我要喝水。”
他听见耳熟了三年的脚步声,慢慢向他的方向走来,他听见倒水的声音,过了一会,他听见她细细的讨好的声音,“之南……”
静了静。
他的心从九英尺的高空轻轻落到平地。安详而平定。
——是寻歌。她没走。
他手伸出去,寻歌连忙把水杯递到他手心,温顺地说,“不烫了,我用凉水兑了。”
她温顺得就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,她没有任何想要离开他的想法一样。
他松下心里的警惕,“嗯。”
他喝了口水,说,“我想吃橘子。”
寻歌听了,马上开始剥橘子,剥得差不多了,刚想递给陆之南,他却说,“我想出去走走。”
寻歌闻言,条件反shè地劝他,“你腰上有伤,走路会不会疼?还是多休息一会……”
“把轮椅推过来……”他面色很沉稳。说话的时候似乎带了几分愉悦。
——腰上那点伤根本不算什么,那桌角再怎么尖锐,也只是软骨挫伤,并不严重。
他拨通了电话,“金室长,备车。”。
第34章 渣男配三,与世同欢
寻歌没想到陆之南会带她来商场。
他坐在椅子上,带她到一家她叫不出牌子的奢侈品店跟前,淡淡说,“挑喜欢的,买点衣服。”
女人喜欢什么,逛街买衣服?
应该是这样。陆之南想。
寻歌环视了一圈,都是她从来没穿过的价格的衣服,也华丽也漂亮。
女人都爱美,寻歌也不例外,可是陆之南看不见,她也经常忘记去经营她的美,她快忘记,上次买衣服是什么时候了。
有导购小姐走上前来,“这位小姐,请问你喜欢哪种风格?”